一、总则
1.1 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与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1.2 用户注册成功后,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初始密码,首次登录记得修改密码。该用户帐号为用户的注册邮箱,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1.3 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密协议由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随时更新,且无需另行通知。您在使用相关服务时,应关注并遵守其所适用的相关条款。 您在使用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下载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保密协议。如您不同意本服务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您可以主动取消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下载服务;您一旦使用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下载服务,即视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NDA协议各项内容,包括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保密协议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并成为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用户。
二、注册信息和隐私保护
2.1 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帐号使用的所有权归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用户完成注册申请手续后,获得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帐号的使用权。用户应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如果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问题,并对问题发生所带来的后果,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2.2 用户应当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注册账号,且用户提交的邮箱、电话和职位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经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核,如存在上述情况,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不予注册;同时,在注册后,如发现用户以虚假信息骗取登录初始密码,或其邮箱、电话等注册信息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不经通知单方采取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收回等措施。
2.3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出售或出借予他人使用,若用户授权他人使用帐户,应对被授权人在该帐户下发生所有行为负全部责任。
2.4在如下情况下,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能会披露您的信息:
(1)事先获得您的授权;
(2)您使用共享功能;
(3)根据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
(4)以学术研究或公共利益为目的;
(5)为维护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例如查找、预防、处理欺诈或安全方面的问题;
(6)符合相关服务条款或使用协议的规定。
2.5 您知悉并授权,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仅在必需的情况下使用或与关联公司同步您的信息,以为用户提供征信相关服务。
三、使用规则
3.1 用户在使用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载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应同意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 于下列行为∶
(1)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 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 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3)不利用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3.2 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同意赔偿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对此,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回收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帐号密码、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恶意注册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帐号或利用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帐号进行违法活动、捣乱、骚扰、欺骗、其他用户以及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回收其帐号。同时,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3.3 用户不得对本服务任何部分或本服务之使用或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3.4 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载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额的赔偿。
四、服务内容
4.1 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的具体内容由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4.2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不经事先通知,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4.3 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它目的暂停本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
4.4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用户理解并接受下载或通过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取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取决于用户自己,并由其承担系统受损、资料丢失以及其它任何风险。
4.5 6个月未登录的帐号,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关闭的权利。
4.6 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7 终止服务 您同意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密协议得基于其自行之考虑,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于长时间(超过一年)未使用,或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您已经违反本服务协议的文字及精神,终止您的密码、帐号或本服务之使用(或服务之任何部分),并将您在本服务内任何内容加以移除并删除。您同意依本服务协议任何规定提供之本服务,无需进行事先通知即可中断或终止,您承认并同意,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立即关闭或删除您的帐号及您帐号中所有相关信息及文件,及/或禁止继续使用前述文件或本服务。此外,您同意若本服务之使用被中断或终止或您的帐号及相关信息和文件被关闭或删除,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知识产权
5.1 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网络服务中提供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未经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事先同意,任何人不能擅自复制、传播这些内容,或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这些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个人或非商业用途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内。
5.2 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提供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的任何文字、图形、音频、视频资料及其辅助资料)的一切权利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著作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
5.3 如有著作权人发现会员在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表的内容侵犯其著作权,并依《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的规定向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关内容的著作权权属证明的,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在不事先通知会员的情况下自行移除相关内容,并依法保留相关数据。
5.4 若会员对5.3条指向内容依法享有发表权,可以向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5.3条指向之著作权人一并发出说明被移除内容不侵犯其著作权的反通知,反通知应为书面形式,并包含如下内容:
1. 明确的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
2. 被移除内容的合法性证明;
3. 被移除内容在互联网上的位置;
4. 反通知内容的真实性声明。 符合规定的反通知发出后,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恢复被移除内容。
六、其他
6.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3 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行使或执行本服务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之放弃。
6.4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请您在发现任何违反本服务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单项服务的服务条款时,通知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您可以通过如下联络方式同上海中基国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新路58号银桥大厦19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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